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概(估)算编制规定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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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水务〔2021〕166号
各有关单位: 为适应本市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,提高概(估)算编制质量,合理确定水利工程投资,根据水利部《水利工程设计概(估)算编制规定(2014)》 《上海市水务标准体系表(2019)》及本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有关规定,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概(估)算编制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新编规”)编制完成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批准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,统一编号为DB31 SW/Z 009-2021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原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概(估)算编制规定(2007)》(试行)同时废止。 本次发布的新编规与现行《上海市水利工程概算定额》配套使用。 本次发布的新编规由市水务局负责管理,由上海市水务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。 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3月2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发 相关附件 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(166号文附件)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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